軍事萬花筒:南京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軍銜制
來源:奧數網 2017-08-17 08:47:24

軍事萬花筒:南京臨時政府和北洋政府軍銜制
辛亥革命后,中華民國于1912年元旦正式成立。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沿用了剛剛實行不到一年的晚清軍銜制,但做了一些變動,主要是廢除清朝軍銜制的軍官銜稱,取消所有品級,仍按原來的三等九級,規定了新的軍銜名稱,軍士和兵均改為二級:
上等官佐:大將校、中將校、少將校;
中等官佐:大領、中領、少領;
初等官佐:大尉、中尉、少尉;
額外軍官;
軍士:一等目兵、二等目兵;
兵:一等兵、二等兵。
不久,南京臨時政府又對軍銜等級和稱謂做了修改,由六等十四級增至六等十六級:
上等官佐:大將軍、左將軍、右將軍;
中等官佐:大都尉、左都尉、右都尉;
初等官佐:大軍校、左軍校、右軍校;
額外軍官;
軍士:上士、中士、下士;
兵: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。
右軍校升左軍校2年;左軍校升大軍校3年;大軍校升右都尉4年;右都尉升左都尉、左都尉升大都尉、大都尉升右將軍各3年;右將軍升左將軍4年;左將軍升大將軍無定年。
1912年8月,北洋政府公布新的《陸軍官佐士兵等級表》,軍官仍為三等九級。
將官:上將、中將、少將;
校官:上校、中校、少校;
尉官:上尉、中尉、少尉;
準尉官;
軍士:上士、中士、下士;
兵:上等兵、一等兵、二等兵。
北洋政府還有兩個特殊的規定,其中:
虛銜規定:將官銜在正式授予之前,可以先加一個虛銜,即陸軍上校可加少將銜,陸軍少將可加中將銜,陸軍中將可加上將銜。如護國名將蔡鍔,為陸軍中將加上將銜。
追贈軍銜的規定:軍官作戰陣亡或病逝后,依其生前業績,可以追贈高一級的軍銜,如中將可以追贈上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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